早在7月2日,筆者在堅料網撰文《香港亂局 大家都不敢面對的現實》,一針見血地指出,香港一個最核心的議題,偏偏又是不論建制派還是泛民都在逃避的議題,就是——反共。我撰寫此文的時候,這一輪修例風波剛發生不久,立法會剛剛被佔領打砸。相信經過5個月的發酵,大家都不得不承認,這一場運動的核心議題就是反共。事實上,整個香港的反對力量,其核心議題也是反共。
但是這個議題大家都不想面對,泛民口口聲聲是爭取民主、自由、普選,這些議題聽起來比較高尚,也想爭取光譜較闊的支持者。現在,中央也把修例風波的核心問題歸結為社會核心矛盾,也就是高樓價、貧富懸殊等問題,也是迴避所有政治上的議題。
香港有着深重的歷史原因,反共並非始於今天,甚至乎對一些「香港人」(黃媒定義的香港人)而言,萬般皆是假、唯有反共真。
民主、自由是假,現在大家用的暴力手段,是爭取民主嗎?是可以爭取到民主嗎?用企圖殺人的方式阻止參選,這是民主?恐嚇別人不要去投票,這是民主?
法治社會也是假的。法治的基本原則就是「無罪假定」,科學上而言,都只能證明有、不能證明無。因此法治的原則,就是「你不能證明有罪,那就是無罪」。但香港人現在還講這個原則嗎?周同學在將軍澳墮樓身亡,記者就不停追問警方:「警方是不是一丁點責任都沒有?」其實這個問題很容易回答:「沒有證據證明有,那就是無。」因為警方當時在距離停車場不遠的地方施放催淚彈,這是充分證據證明有責任嗎?但當時在停車場附近的,還有很多與警方對峙的黑衣人,他們在叫囂、投擲硬物,這些黑衣人是否一丁點責任都沒有?如果「有可能」就等於「有責任」,這是「有罪假定」不是「無罪假定」,如果按照這個原則,所有香港人都是殺人嫌疑犯。警方如何證明自己沒有責任呢?這是不可能的任務,也沒必要證明。你證明不了有,那就是沒有。
當然,既然大家如此不信任警方,成立一個大家(不論黃藍)信服的獨立委員會去調查好不好?當然好!問題是,在香港當前的「平衡宇宙」之下,有沒有可能成立一個兩邊陣營都信服的委員會呢?這個恐怕難度極大。就算成立了,兩邊陣營能否承諾不會輸打贏要呢?否則無論得出什麼結論,另一邊的人都馬上指責你不公道,那又要再成立一個獨立調查委員會去調查這個獨立調查委員會?一個完全沒有共同底層代碼的社會,什麼是真相?我已經不知道。
越來越確信,香港正在墮入「無間地獄」。因為要攬炒的一群人,他們的核心議題是反共,而偏偏他們要反的對象,其實並不在香港,這群人的「反」絲毫不會影響中央政權的統治。我過去打過比喻,就好似打遊戲,你在香港永遠打不到「大機」,永遠不能通關。所以只能不斷痛苦掙扎,這不是「無間地獄」是什麼?
不過,站在國家這個更大層面,不直面香港這個核心矛盾是符合眼前利益的一個抉擇。一方面反正這群人在香港的「反」影響不了管治基礎,另方面如果自己捅這個馬蜂窩,可能會惹來國際上更多反共勢力的反彈。因此對於中央政府而言,只要保持內地管治的穩定,對香港的核心矛盾「睇唔到」,是一個合理的選擇。
活在「無間地獄」的香港人,或許累了會歇一歇,但之後又會繼續痛苦。要減輕痛苦,就要活得超脫一點,世界這麼大,何必困於彈丸之地。
文:吳桐山
學研社成員,穿梭港深兩地的資深傳媒人、時事評論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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